常見問答FAQ


HE302團體動力室之借用/使用
***HE302為專業教室,限於本系課程教學使用、本系研究討論使用、本系行政討論使用、師生研究專案或其他需求(請先徵詢管理人員)使用。不提供學生個人討論、團體討論、活動等借用。
***非上班時間內不提供使用,口試時間請安排於上班時間內可以結束為準。
1.請至少於所需使用日期前一週完成網路登記借用並經審查通過。
2.登記借用時,請於借用人姓名欄位輸入學號、姓名。系別欄位輸入系級。
3.計畫口試、學位口試之登記借用起訖時間,以口試時間開始起至結束,至多2小時。
4.計畫口試、學位口試,至早可提前於口試前30分鐘前借用鑰匙。其他使用,至早於登記借用/活動前15分鐘,持有效證件至系辦公室借用鑰匙。當日口試結束,請立即歸還鑰匙。
5.未經審核通過借用,請勿借用鑰匙開門。
6.預計使用日之3日前,若未收到場地借用通過或駁回之通知,請聯繫場地管理人員確認。

除系上課程使用外,以計畫案、活動、競賽練習及研究需求優先借用為原則。
惟管理人員得依場地實際使用情形,核准或駁回借用申請。
一、至遲於使用前一星期,於此網站提出申請,填寫正確申請基本資料,以利簽辦,若因故改期或終止使用場地時,應於原核准使用日之三日前向系辦提出撤除。
二、專業教室有其專屬借用規範,借用前請先洽詢該專業教室之管理人員,再行借用。

一、申請使用之時間、活動內容須與申請單位、目的、內容應一致,經核准後,如經發現不符或有前開行為,得當場立即停止該場地之使用,並禁止該單位一年內之場地借用申請。
二、場地之清潔及秩序,應共同維護,於使用後回復原狀。使用單位如需張貼海報、懸掛旗幟,請於使用後自行清除。
三、視聽、教學器材等場地設備,應妥善使用,不得任意搬動,使用前即有故障或毀損者,使用單位應即告知處理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負責賠償:
1.未經同意任意搬動致人為損壞者。
2.使用不當造成毀損者。
3.設備如已有瑕疵,未主動告知而繼續使用致損害發生或擴大者。
4.若不慎發生意外,除自行負責外,如造成財物損壞,應照價賠償。
四、場地不得使用明火;非屬場內公務設置的電氣用品、家電、電器產品亦不得使用;若照成各項損害,需負擔相應之賠償。
五、專業教室有其專屬借用規範,借用前請先洽詢該專業教室之管理人員,再行借用。